會務公文

民國114年

有關會員公司駕駛於臺北港區作業,如發生緊急事故、職業災害或其他異常事件等,檢附臺北港區緊急事故通報資訊,詳如附件,敬請查照。
有關大型車輛行車紀錄器檢驗事宜一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為加強空氣品質維護,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對轄區部份禁行大貨車路段設置多功能科技執法,並於8月20日正式執法偵測。
有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駕、毒駕)第9項前段規定一案,詳如附件,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局為提升監理業務申辦便利性,將開放汽車運輸業者(貨運三業、遊覽車業及小客(貨)車租賃業)線上申辦繳銷及報廢,自本年8月12日起正式上線,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為有效執行重車管理,交通部公路局將於本年8月1日起正式啟用台61線17.4k北向蘆竹地磅站,該地磅站分為動態地磅及靜態地磅,車輛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時,請務必遵守門架上資訊,如駕駛人看見自身車號,即表示該車無超載,則無需進入地磅站可直接續行。但若未看見或不確定是否有顯示自身車號時,請依標誌指示一律進入地磅站過磅,切勿心存僥倖逃磅,否則將依29-2條處罰9萬元罰款,敬請配合辦理。
交通部鑑於汽車使用偽造、變造之號牌行駛之違規案件有增加趨勢,此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及衍生治安問題,擬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條文,提高罰鍰額度上限、增訂當場移置保管及有條件沒入車輛等規定,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訂定「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自即日起生效,該使用指引區分「一般車輛」及「計程車」二種,本貨運車輛請以一般車輛參考應用(詳附件),敬請查照。
114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選拔作業已開始受理,貴公司駕駛人如符合說明(二)具備條件者,煩請儘速電告本會,俾將推荐評分表傳真予貴公司,並請於7月12日前填妥送交本會,逾期公路局將不予受理,惠請把握時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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