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公文
民國1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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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交通部公路局自本年3月1日(違規日)起因違規需接受講習者,將收每小時200元費用,並可自行選擇時間、地點至委託單位完成講習,本會前已於3月3日汽貨翰字第028號函諒達。現針對預約講習部份說明:倘公司同時有二張以上講習單需預約講習時,若以公司統一編號預約時,請按講習時間依序預約,如無法依序時可改採以講習單號進入完成預約手續,特此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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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大車駕駛的道路安全意識,旗下公司HINO將舉辦「2025優良駕駛招募活動」,即選拔優良駕駛並加碼子女獎學金申請,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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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及第85條之3條文(詳附件),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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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辦理會員國外自強活動另擇一地點澳洲(黃金海岸、布里斯本漫遊、海洋世界遊船、庫倫賓動物園),將於本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共7天前往旅遊,歡迎報名參加(如欲參加者請來電索取行程資料),為利後續作業安排,意者請於6月30日前來電報名,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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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重申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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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訂於114年10月18、19(星期六、日)二天舉辦國內自強活動,前往南投武界作二日休閒旅遊,擬補貼參加人員(按公司代表數)每位3、000元,預計4部(120位)遊覽車前往,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不再增加,為及早安排住宿等作業,即日起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同遊,檢附行程如附件供參,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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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申請制度調整部份作業,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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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停讓行人優先通過,以保護用路人安全,爰提高肇事致人輕傷或重傷之裁罰金額。擬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之裁罰金額,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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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3年度「汽車運輸業年度報告書」乙冊,請1份自存外,另2份逕送臺北區監理所或送至本會轉交該所。另屬基隆站管轄者,亦請逕報基隆監理站,請加蓋公司大小章,於6月30日前完成填報,敬請查照惠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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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修正汽車貨運三業營運EIS管理計畫,其中針對「指標9」告警條件及備註修正內容: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二(超載)計算告警件數部分,採差異化計算方式。二、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5款案件,排除營業大貨曳引車超過11公尺(不含11公尺)案件。三、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1(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脫落等)。詳如附件,敬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