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公文

民國113年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原於臺北區監理所每月固定第三週的星期三於該所設置排煙檢測服務。有感新北市境內檢測站太少,經理事長與環保局及臺北所溝通,希望能於監理所內增加檢驗天數,日前經環保局回應,以每月安排二天為主,8月份暫訂8/21、8/28(星期三)上午9:00至16:00安排檢測,爾後視檢測量能決定是否增加天數,若有進一步訊息,本會當即時轉達各會員知悉!如欲於該二日前往檢測者,請先電話環保局確認:02-29532111轉3288,敬請查照。
有關車輛載運貨物有【滲漏】違規態樣,經主管機關認定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相關事宜,詳如附件影本供參,敬請查照。
有鑑於本年4月3日花蓮地區發生大地震,重創當地觀光產業,致汽車運輸業營運受到衝擊,為協助業者可持續營運,以維繫運輸業市場基本需要之運作,交通部爰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之1,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及第63條之2部份條文修正,自113年6月30日正式施行,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113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選拔作業已開始受理,貴公司駕駛人如符合說明(二)具備條件者,煩請儘速電告本會,俾將推荐評分表傳真予貴公司,並請於7月12日前填妥送交本會,逾期公路局將不予受理,惠請把握時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規劃於本(113)年6月至12月每周三下午2時至4時於該市士林監理站檢驗場入口免費協助黑煙不透光率檢測服務,請轉知所屬駕駛員可就近多加利用,敬請查照。
為促進路口安全並提高行車流暢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轄內易肇事及易違規路口,新建置共27處科技執法設備,預計今年7月1日正式執法。旨案建置地點及取締違規項目(詳附件),請轉知所屬駕駛員加強宣導共同遵守現地標誌規範,以維交通安全,敬請查照。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將自7月2日實施逾6個月未有通行港區紀錄之通行證停用作業,請協助轉知所屬駕駛員,敬請查照。
近日業者紛紛反映,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上後車廂僅放置帆布或零碎小物或小木條,未做任何綑綁固定,遭逕行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1款:汽車行駛高速公路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等告發(詳附件案例),本會再次重申,貨車裝載貨物不管其大小一定要捆紮牢固、覆蓋或放入置物箱(工具箱)內,以免遭罰,請轉知所屬駕駛人並依規定配合辧理,敬請查照。
針對監理機關受理汽車貨運三業車輛設定動產擔保通知服務一案,臺北區監理所來函重申,為確保會員權益,請協助配合旨案辦理,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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